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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记者 董峻 王立彬 于文静
30年前,中国的改革开放发端于农村,从调整土地政策入手,成为巨大的社会进步推动力量。如今,农村土地经营制度再度丰富完善——2008年7月1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公布,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从农田延伸到山林。
30年弹指一挥间,中国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从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到税费改革及农村综合改革,再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国农村经历了历史性的变革。中国农村经济实现了从计划经济转变为市场经济的巨大转变,中国农业从传统农业迈向现代农业的新方向,中国农民的生产生活方式也发生了极其深刻的变化。
农民命运三次重大变化
30年前的一天,江西靖安县宝峰村农民李科堂用一辆借来的拖拉机把新娘拉回了家。现在,他的儿子要娶媳妇了。“做梦也没想到,现在儿子结婚,能用10辆小汽车把媳妇娶回家。”他感慨道:“真像做梦一样。”
1978年,安徽小岗村的“破冰”之举掀起了整个中国农村的一次大变革。4年后,李科堂全家承包了村集体的5亩多地,结束了挣“工分”吃大锅饭的日子。数据显示,1978—1984年,中国农业产出平均每年保持了7.7%的增长速度。1984年与1978年相比,农业总产值以不变价计算增加了42.23%,其中约有一半来自家庭联产承包制改革带来的生产率的提高。
李科堂家的第二次大变化发生在2006年。当年,在中国延续了2600年之久的农业税退出历史舞台。民政优抚费、教育附加费、民兵训练费、计划生育费、民办交通费等相继全部取消。
2004年2月8日,新世纪第一个关于“三农”的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公布。这是改革开放以来第六个涉农的一号文件。中央一号文件重新锁定“三农”问题。此后连续4年,每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都是针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
李科堂家的第三次大变化就发生在这个时期。“我家种了5亩水稻,每年可得国家良种、农资、种粮直补共计350元,种粮年净收入2000元。”李科堂说,参加新农村合作医疗以后,每年交10元钱,医药费就可以报销50%至75%,乡亲们看病不再发愁,全村1200人都参加了。此外,孩子义务教育期间的学杂费和书费全免,村里还建起了阅览室,村民的“饮水难”“出行难”问题基本解决……
在党的十七大报告确定“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方向基础上,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确定,要按照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要求,突出加强农业基础建设,积极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努力保障主要农产品基本供给,切实解决农村民生问题,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不仅是今年,更是今后一个时期“三农”工作的总体要求。
抓住改革“牛鼻子”
“现在,再也没有人指手画脚要求种这种那了。”山西省襄汾县丰盈乡赵豹村村民高金虎回忆说,上世纪80年代中期,他家和村里许多户被“上面”要求种苹果树。几年后,苹果卖不出价钱,“上面”又要求大力发展辣椒种植,农民无奈拔掉许多正处挂果期的苹果树。
历史的镜头拉到1979年。从那年开始,国家逐步减少了农副产品的统派购种类。到1985年,国家对农产品的统派购制度进行全面改革,取消了粮食、棉花的统购,将其改为合同定购,定购以外的粮食可以自由上市。对于其他各类农产品,实行价格放开,由市场供求调节。
乡镇企业异军突起,成为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中国乡村的又一大巨变。农村经济自此从传统的农业单一结构迈向多部门的综合发展。统计数字显示,在农业总产值构成中,1991年比1978年,种植业比重下降了16.9个百分点,林业、牧业和渔业分别上升了1.1、11.5和4.3个百分点。
2001年12月11日,中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中国农业自此全面对外开放。按照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协议的要求,中国对有关农产品贸易的国内市场准入、国内支持和出口补贴等方面进行改革,降低了农产品进口关税,取消了出口补贴,对大宗农产品采取配额制度,并逐步向关税化过渡。中国农业和农村发展逐渐融入全球化时代。实践证明,中国农业利用外资水平、农产品出口额等一系列指标持续呈现好势头,世界也越来越倚重来自中国的农产品。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由耕地延伸到林地
自1978年至1983年底,全国农村基本上实行了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实现了“耕者有其田”。1984年,中央提出土地承包期一般在15年以上,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从此被确立为中国农村一项最基本的生产经营制度。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通过耕地承包到户实现了“田有其主”,30年后中央在总结福建洪田村“分山到户”的创新实践后,又作出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战略决策,实现了“耕者有其山”,对农村土地经营制度进一步丰富和完善。
继写进党的十七大报告、国家“十一五”规划、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和去年末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等一系列重要文件之后,这项改革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得到全面集中体现。
“地还是那些地,人还是那些人,但承包到户后积极性高得很,收入翻了一番!”辽宁桓仁县川里村农民王春玉感慨地说,“大家都把山林看成‘绿色银行’,看成没到期的‘高息存折’。”这个村2005年分林到户后,除林木收入外,仅通过发展林下种植山野菜和中药材两项,全村就人均年增收600元。
2007年4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江西武宁县长水村考察时指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如同土地家庭承包改革一样,在山区林区具有历史性的意义。改革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使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好,农民的收入更多。要下决心加快推进。
回首30年农村改革洪流,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这是一个不断解放思想的过程。在充分尊重亿万农民群众首创精神的前提下,30年间探索和总结出的一系列新经验、新创举,为中国农村发展、城市改革提供了强大动力和支持。改革未有穷期,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征途中,在中国大地广阔田野和山林上,一定还会上演更多的改革大戏!
(据新华社北京7月17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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