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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年产甲醇220万吨一期120万吨项目
二、项目单位:巴林右旗招商办
三、产业政策:1、国家发改委令(第40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鼓励类/化工/27/醇醚燃料生产。2、国家发改委(发改工业[2006]1350号)《关于加强煤化工项目建设管理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3、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内发改工字[2005]312号)《关于赤峰市巴林右旗年产甲醇220万吨一期120万吨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四、项目概况:甲醇是一种重要的有机化工原料,在化工、医药、轻工、纺织等行业具有广泛的用途。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对甲醇的需求量也在不断增加。国家鼓励100万吨以上的甲醇生产项目,符合国家“十一五”煤化工产业发展方向。
五、建设内容:项目总规模为年产甲醇220万吨,其中一期工程规模为年产甲醇120万吨。项目上马后,适时可接续生产甲醇的系列下游化工产品,如甲醛、甲基叔丁基醚、醋酸、甲酸甲酯、氯甲烷、甲胺、硫酸二甲酯、丙稀酸甲酯和二甲醚等等,进一步扩大产能和效益。
六、建设地点:巴林右旗工业集中区
七、建设条件:
1、煤的供应充足。2、运输条件便利。3、水资源丰富。4、电力充足。
八、投资规模:总投资为72亿元,一期工程需投资38.85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38.11亿元,铺底流动资金0.74亿元。资金来源由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解决。
九、效益分析:现行市场同类产品生产成本为900-1250元/吨,销售合格为1750-2750元/吨,按年产120万吨甲醇估算,正常年份产品保守销售收入为20.45亿元,年可实现税金及附加2.69亿元,年平均利润总额为6.16亿元,税后利润总额为4.13亿元。
十、招商对象:大城市周边需向外迁移的焦化企业,煤炭资源枯竭地区的资源依赖型企业,煤化工方面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
十一、前期工作:巴林右旗己列入内蒙古自治区煤化工产业基地规划,并上报国家发改委审核列入国家产业发展规划。该项目现已经自治区发改委备案,可以开工。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巴林右旗招商办 李清海 徐三立
电 话:0476-6216030、6216033
传 真:0476-6216033
E-mail: yqzs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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