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县(市、区)旅游局、摄影家协会、市区各旅游单位:
为推动金华旅游事业跨越式的发展,提高旅游文化品位,通过摄影艺术独特而又广泛的社会影响力,向世人展示金华优美的自然风光和民俗风情以及独具的文化底蕴。金华市旅游局、金华市摄影家协会决定联合举办金华市旅游风光风情摄影艺术大赛。
大赛作为'2007中国金华•国际黄大仙文化旅游节的重要活动内容之一,将以旅游文化为主题,组织专业摄影家和业余摄影爱好者的优秀作品参赛,增强旅游的人文观念,通过摄影作品评选和展示,提高金华摄影艺术的创作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协办单位
主办单位:金华市旅游局
金华市摄影家协会
承办单位:金华市群众艺术馆
协办单位:金华市申华商务酒店
金华邮递广告公司
网络支持单位:中国摄影网www.cnphotos.Net
金华热线www.jh.zj.cn
金华旅游商务网www.0579ly.com
新浪金华网www.sinajh.cn
二、组委会机构
名誉主任:王建平(金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主 任:陈天堂(金华市旅游局局长)
副 主 任:朱志德(金华市旅游局副局长)
厉新华(金华市摄影家协会主席)
张 昕(金华市申华置业集团常务副总)
郑 丹(金华市申华商务酒店总经理)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群众艺术馆。
三、评选委员会机构
由大赛组委会聘请有关专家、学者组成评选委员会,本着公正、公开、公平的评选原则,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评审。
四、活动内容
1、特邀名家名作展示;
2、参赛摄影作品评奖;
3、市人民广场等地展示。
五、参赛规则
1、参赛对象:面向全市摄影家协会会员、摄影爱好者及及社会群体、个人征稿。
2、参赛作品:所有参赛作品必须在金华境内拍摄,拍摄时间以近两年为主,在各类摄影比赛中已获奖的作品谢绝参赛,外籍人士也可参赛。欢迎具有创新风格和不同流派的个性化摄影作品参赛。
3、作品主题:自然风光(名山秀水、名胜古迹、新景点)、城市美景(含乡(镇))、民俗风情等。
4、作品体裁、题材不限,黑白、彩色不限,单幅一律为10寸,不得装裱;组照七寸(四─-六张)连接成一幅。所有参赛作品必须附数码光盘,电子文档必须保证作品的放大质量。每幅作品背面注明作品题目、作者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拍摄时间和地址。参赛作品以及数码光盘不再退回。
5、参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及名誉权,涉及到法律问题一律由作者自行承担。
六、活动安排
1、大赛征稿时间:自发通知日起至2007年10月10日止,外地来稿以邮戳日期为准。
邮寄地址:金华市丹溪路476号二楼金华市群众艺术馆
邮编:321013 电话:82371673 联系人:厉新华
2、评比展示:2007年10月中旬参赛作品评选完毕,评选结果将在有关媒体公布,由组委会统一制作展板,在11月份的黄大仙旅游节期间展出。
七、奖项设置
此次大赛设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二等奖3名,奖金1000元;三等奖7名,奖金500元;优秀奖40名,奖金100元。所有获奖作品的奖金及证书均由大赛组委会颁发,并举行颁奖仪式。
八、主办权
主办单位对获奖作品有收藏、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不再另付稿酬。
九、联系方式
1、金华市旅游局市场开发处
电话:82469870 联系人:任高青、甘庆富
2、金华市摄影家协会
电话:82371673 联系人:厉新华
十、工作要求
请各县(市、区)旅游局、摄影家协会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开展宣传、发动和征集工作,为广大参赛者提供帮助,确保本次大赛取得圆满成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