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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报10月19日讯(记者 李栋印 黄强)“十一五”期间,我市将在市区及章丘市划定并建设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目前,市内五区的禁燃区已经确定,包括泉城路、泉城公园、文化东路等地在内的12处地点,都将禁用高污染燃料。
在今天召开的全市第七次环保大会上,我市确定到“十一五”末,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COD排放总量要分别削减12%和18%;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8%,城区 污水集中处理率80%以上,回用率达到30%以上;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要占全年90%以上;市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要达到90%以上,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3%,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28%。
在重点区域污染防治方面,我市将取缔烟尘控制区内小于10吨/小时的燃煤锅炉,并在市区及章丘市划定并建设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据了解,高污染燃料主要包括原(散)煤、粉煤、煤泥、燃料油、树木、秸秆、锯末、稻壳、蔗渣等,以及含硫量超过0.3%的固硫蜂窝型煤、含硫量超过0.5%的轻、柴油(煤油)、含硫量超过30毫克/立方米的人工煤气。
目前,市内五区共划定禁燃区12处,共计24.9平方公里。其中,历下区划定泉城路禁燃区、泉城公园禁燃区、建筑新村禁燃区和文化东路禁燃区;市中区划定省体育中心禁燃区和大观园禁燃区;槐荫区划定青年公园—道德街禁燃区和中大禁燃区;天桥区划定制锦市禁燃区和无影山禁燃区;历城区划定洪楼禁燃区和七里河禁燃区。
在今后的社会发展中,我市还将优先考虑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划定禁止建设、限制建设和适宜建设三类区域。对于不符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建设项目,不予审批立项,也不批准建设用地。
另外,在今天的会议现场,平阴县、济南钢铁总公司和黄台电厂等,还与市政府签订了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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