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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经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批准后,昨天由新华社全文播发。作为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的行动纲领,国家“十一五”规划向全体中国人民描绘了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宏图。让深圳人民备受鼓舞的是,在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中多处提到经济特区的发展,京沪至深圳铁路客运专线、深圳机场扩建等多个重大交通基建项目写进了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
继续发挥经济特区作用
在第五篇“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第十九章“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中,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东部地区要率先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率先实现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和增长方式转变,率先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率先发展和改革中带动帮助中西部地区发展。
规划纲要还提出,继续发挥经济特区、上海浦东新区的作用,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支持海峡西岸和其他台商投资相对集中地区的经济发展,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在第二十一章“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中进一步要求“已形成城市群发展格局的京津冀、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等区域,要继续发挥带动和辐射作用,加强城市群内各城市的分工协作和优势互补,增强城市群的整体竞争力”。
铁路、机场、公路、港口等多个交通基础设施重点工程涉及深圳
在第四篇“加快发展服务业”第十六章“拓展生产性服务业”中,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列举了“十一五”期间的交通基础设施重点工程。其中,北京经广州到深圳、上海经宁波到深圳两条铁路客运专线将在“十一五”期间启动建设。深圳机场扩建工程也和北京、上海、广州、杭州、成都、西安、乌鲁木齐、郑州、武汉等机场扩建工程一起列入了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除了铁路、机场建设外,公路、港口等多个交通基础设施重点工程建设均与深圳有关。在公路方面,“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将建设北京到香港的高速公路。有专家指出,这是香港特别行政区首次进入国家五年发展规划。由于深圳是内地各种交通基础设施连接香港的必经通道,京港高速公路的建设也会与深圳有莫大的关系。在港口方面,“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将建设包括深圳在内的沿海港口的煤炭、进口油气、进口铁矿石中转运输系统和集装箱系统。在水路运输方面,“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积极发展水路运输,完善沿海沿江港口布局,改善出海口航道,提高内河通航条件,建设长江黄金水道和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高等级航道网,推进江海联运。
未来五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蓝图展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2006~2010年)规划纲要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编制,主要阐明国家战略意图,明确政府工作重点,引导市场主体行为,是未来五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的行动纲领,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
第一篇
指导原则和发展目标
“十五”时期是不平凡的五年,我国综合国力明显增强,人民生活明显改善,国际地位明显提高。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形势,在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努力下,我们有效抑制经济运行中出现的不稳定不健康因素,成功战胜非典疫情和重大自然灾害的挑战,从容应对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的新变化,“十五”计划确定的主要发展目标提前实现。更为重要的是,党中央提出了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这些都为“十一五”时期的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十一五”时期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要坚持以下原则:
——必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要进一步扩大国内需求,调整投资和消费的关系。正确把握经济发展趋势的变化,保持社会供求总量基本平衡,避免经济大起大落,实现又快又好发展。
——必须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要把节约资源作为基本国策,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必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要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科学技术发展的战略基点和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大力提高原始创新能力、集成创新能力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
——必须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落实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形成东中西优势互补、良性互动的区域协调发展机制。
——必须加强和谐社会建设。更加注重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加快发展社会事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更加注重社会公平,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更加注重民主法制建设,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必须不断深化改革开放。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现代产权制度,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健全国家宏观调控体系。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不断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增强在扩大开放条件下促进发展的能力。
根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十一五”时期要努力实现以下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
——宏观经济平稳运行。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7.5%,实现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一番。城镇新增就业和转移农业劳动力各4500万人。
——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服务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和就业人员占全社会就业人员比重分别提高3个和4个百分点。自主创新能力增强,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增加到2%。
——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
——城乡区域发展趋向协调。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城镇化率提高到47%。城乡、区域间公共服务、人均收入和生活水平差距扩大的趋势得到遏制。
——基本公共服务明显加强。国民平均受教育年限增加到9年。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比较健全。社会保障覆盖面扩大,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覆盖人数达到2.23亿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提高到80%以上。
——人民生活水平继续提高。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年均增长5%。
——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新进展。
第二篇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坚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方略,在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的同时,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面貌,培养新型农民,增加农业和农村投入,深化农村改革。
着力普及和巩固农村九年制义务教育。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学杂费,对其中的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课本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按照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组织实施的原则,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构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农村教师培训计划,使中西部地区50%的农村教师得到一次专业培训。鼓励城市各单位开展智力支农,加大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的力度。全面实施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
第三篇
推进工业结构优化升级
按照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要求,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中心环节,继续发挥劳动密集型产业的竞争优势,调整优化产品结构、企业组织结构和产业布局。加快发展高技术产业、振兴装备制造业、优化发展能源工业、调整原材料工业结构和布局、提升轻纺工业水平、积极推进信息化。
大力发展集成电路、软件和新型元器件等核心产业,重点培育光电通信、无线通信、高性能计算及网络设备等产业群,建设软件、微电子、光电子等产业基地,推动形成光电子产业链。开发信息产业关键技术。
发挥我国特有的生物资源优势和技术优势,重点发展生物医药、生物农业、生物能源、生物制造。健全市场准入制度,保护特有生物资源,保障生物安全。
增强汽车工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发展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汽车发动机、汽车电子、关键总成及零部件。提高自主品牌乘用车市场占有率。鼓励开发使用节能环保和新型燃料汽车。引导企业在竞争中兼并重组,形成若干产能百万辆的企业。
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实行优惠的财税、投资政策和强制性市场份额政策,鼓励生产与消费可再生能源。加快开发生物质能。积极开发利用太阳能、地热能和海洋能。
加快国家基础信息库建设,促进基础信息共享。加强信息资源深度开发、及时处理、传播共享和有效利用。
积极推进“三网融合”。建设和完善宽带通信网,加快发展宽带用户接入网,稳步推进新一代移动通信网络建设。建设集有线、地面、卫星传输于一体的数字电视网络。构建下一代互联网,加快商业化应用。
积极防御、综合防范,提高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加强基础信息网络和国家重要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护。推进信息安全产品产业化。
第四篇
加快发展服务业
加快发展铁路运输。重点建设客运专线、城际轨道交通、煤运通道,初步形成快速客运和煤炭运输网络。扩展西部地区路网,强化中部地区路网,完善东部地区路网。加强集装箱运输系统和主要客货枢纽建设。建设铁路新线1.7万公里,其中客运专线7000公里。
进一步完善公路网络。重点建设国家高速公路网,基本形成国家高速公路网骨架。继续完善国道、省道干线公路网络,打通省际间通道,发挥路网整体效率。公路总里程达到230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6.5万公里。
积极发展水路运输。完善沿海沿江港口布局,重点建设集装箱、煤炭、进口油气和铁矿石中转运输系统,扩大港口吞吐能力。改善出海口航道,提高内河通航条件,建设长江黄金水道和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高等级航道网。推进江海联运。
优化民用机场布局。扩充大型机场,完善中型机场,增加小型机场,提高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机场密度。完善航线网络。建设现代化空中交通管理系统。
健全金融体系,完善服务功能,创新服务品种,提高服务质量。规范发展多种所有制形式的中小银行以及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鼓励金融创新,稳步发展综合类金融服务,支持发展网上金融服务。积极发展面向中小企业的融资和小额信贷。完善支付结算体系,提高支付清算效率。健全金融市场的登记、托管、交易、清算系统。发展境外金融服务和外汇风险管理、综合理财等,为企业跨境经营提供便利服务和外汇避险工具。
拓宽保险服务领域,发展养老、医疗保险,发挥商业保险在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发展农业保险、责任保险,建立国家支持的农业和巨灾再保险体系。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发展网上保险等新的服务方式。
改善邮政和电信基础业务,发展增值业务,开发新兴业务,促进普遍服务。调整电信业务结构,发展互联网产业。
拓展和规范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经济仲裁等法律服务。发展项目策划、财务顾问、并购重组、上市等投资与资产管理服务。规范发展会计、审计、税务、资产评估、校准、检测、验货等经济鉴证类服务。支持发展市场调查、工程咨询、管理咨询、资信服务等咨询服务。鼓励发展专业化的工业设计。推动广告业发展。合理规划展馆布局,发展会展业。
调整住房供应结构,重点发展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严格控制大户型高档商品房。按照保障供给、稳定房价的原则,加强对房地产一、二级市场和租赁市场的调控,促进住房梯次消费。完善房地产开发融资方式,加强资本金管理,规范发展住房消费信贷和保险。规范物业管理行为,提高市场化程度。
全面发展国内旅游,积极发展入境旅游,规范发展出境旅游。合理开发和保护旅游资源,改善基础设施,推进重点旅游区、旅游线路建设,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继续发展观光旅游,开发休闲度假以及科普、农业、工业、海洋等专题旅游,完善自助游服务体系。继续推进红色旅游。加快旅游企业整合重组。鼓励开发特色旅游商品。
打破垄断,放宽准入领域,建立公开、平等、规范的行业准入制度。鼓励社会资金投入服务业,提高非公有制经济比重。公共服务以外的领域,要按照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的原则加快产业化改组。营利性事业单位要改制为企业,并尽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继续推进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采取积极的财税、土地、价格等政策,支持服务业关键领域、薄弱环节、新兴产业和新型业态的发展。健全服务业标准体系,推进服务业标准化。大城市要把发展服务业放在优先位置,有条件的要逐步形成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
交通基础设施重点工程
铁路建设北京至上海、北京至广州至深圳、哈尔滨至大连、郑州至西安、上海至宁波至深圳、南京至武汉至成都等客运专线,北京至天津、上海至南京、上海至杭州、南京至杭州、广州至珠海等城际轨道交通,向塘至湄州湾、兰州至重庆、太原至中卫(银川)铁路和青藏铁路延伸线,大同至秦皇岛、朔州至黄骅铁路扩能改造。
公路建设北京至上海、北京至福州、北京至香港(澳门)、北京至昆明、北京至哈尔滨、沈阳至海口、包头至茂名、青岛至银川、南京至洛阳、上海至西安、上海至重庆、上海至昆明、福州至银川、广州至昆明等高速公路。
港口建设大连、唐山、天津、青岛、上海、宁波-舟山、福州、厦门、深圳、广州、湛江及防城等沿海港口的煤炭、进口油气、进口铁矿石中转运输系统和集装箱运输系统。适时建设华东、华南地区煤炭中转储存基地。
水运建设长江口深水航道治理三期工程、珠江口出海航道工程,长江水系、珠江水系和京杭运河航道整治工程,加快重庆、武汉、南京等内河港口建设。
机场扩建北京、上海、广州、杭州、成都、深圳、西安、乌鲁木齐、郑州、武汉等机场,迁建昆明、合肥等机场,在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新建支线机场。
高技术产业工程重大专项
集成电路和软件建设集成电路研发中心,实现90纳米及以下集成电路工艺技术产业化。发展基础软件、中间件、大型关键应用软件和集成系统。
新一代网络建设下一代互联网示范工程、覆盖全国的数字电视网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移动通信示范网。实现新一代网络关键技术、关键设备和关键软件产业化,建成新一代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实施数字音视频产品产业化专项。
先进计算突破千万亿次高性能计算机系统技术,建设基于网格的先进计算平台,实现万亿次高性能计算机产业化。
生物医药建设一批重大疾病防治疫苗和基因工程药物产业化示范工程,完善现代中药体系,提高新药创制能力。
民用飞机发展干线、支线、通用飞机和直升机。开发先进发动机。
卫星应用研制新型气象、海洋、资源、通信等卫星,开发无毒无污染大推力运载火箭。建设对地观测和导航定位卫星系统、民用卫星地面系统设施及应用示范工程。
新材料建设信息、生物、航空航天等行业急需的各类高性能新型材料产业化示范工程。
“十五”期间,中国不断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努力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有力地促进了国家综合实力的提高。图为长安铃木首款全球同步生产小排量汽车——长安雨燕的生产线。
第五篇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坚持实施推进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的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健全区域协调互动机制,形成合理的区域发展格局。
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统筹考虑未来我国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和城镇化格局,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主体功能区,按照主体功能定位调整完善区域政策和绩效评价,规范空间开发秩序,形成合理的空间开发结构。
优化开发区域是指国土开发密度已经较高、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开始减弱的区域。要改变依靠大量占用土地、大量消耗资源和大量排放污染实现经济较快增长的模式,把提高增长质量和效益放在首位,提升参与全球分工与竞争的层次,继续成为带动全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龙头和我国参与经济全球化的主体区域。
重点开发区域是指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经济和人口集聚条件较好的区域。要充实基础设施,改善投资创业环境,促进产业集群发展,壮大经济规模,加快工业化和城镇化,承接优化开发区域的产业转移,承接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的人口转移,逐步成为支撑全国经济发展和人口集聚的重要载体。
限制开发区域是指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弱、大规模集聚经济和人口条件不够好并关系到全国或较大区域范围生态安全的区域。要坚持保护优先、适度开发、点状发展,因地制宜发展资源环境可承载的特色产业,加强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引导超载人口逐步有序转移,逐步成为全国或区域性的重要生态功能区。
禁止开发区域是指依法设立的各类自然保护区域。要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规划实行强制性保护,控制人为因素对自然生态的干扰,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开发活动。
第六篇
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坚持开发节约并重、节约优先,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在资源开采、生产消耗、废物产生、消费等环节,逐步建立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
强化能源节约和高效利用的政策导向,加大节能力度。通过优化产业结构特别是降低高耗能产业比重,实现结构节能;通过开发推广节能技术,实现技术节能;通过加强能源生产、运输、消费各环节的制度建设和监管,实现管理节能。突出抓好钢铁、有色、煤炭、电力、化工、建材等行业和耗能大户的节能工作。加大汽车燃油经济性标准实施力度,加快淘汰老旧运输设备。制定替代液体燃料标准,积极发展石油替代产品。鼓励生产使用高效节能产品。
推动钢铁、有色、煤炭、电力、化工、建材、制糖等行业实施循环经济改造,形成一批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在重点行业、领域、产业园区和城市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发展黄河三角洲、三峡库区等高效生态经济。
生态保护和建设的重点要从事后治理向事前保护转变,从人工建设为主向自然恢复为主转变,从源头上扭转生态恶化趋势。
加大“三河三湖”等重点流域和区域水污染防治力度。科学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强化对主要河流和湖泊排污的管制,坚决取缔饮用水源地的直接排污口,严禁向江河湖海排放超标污水。加强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面开征污水处理费,到2010年城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0%。
加大重点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力度。加快现有燃煤电厂脱硫设施建设,新建燃煤电厂必须根据排放标准安装脱硫装置,推进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等行业二氧化硫综合治理。在大中城市及其近郊,严格控制新(扩)建除热电联产外的燃煤电厂,禁止新(扩)建钢铁、冶炼等高耗能企业。加大城市烟尘、粉尘、细颗粒物和汽车尾气治理力度。
第七篇
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
加快科学技术创新和跨越
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按照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方针,加快建设国家创新体系,不断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加强科技与经济、教育的紧密结合,全面提高科技整体实力和产业技术水平。
加强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和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在信息、生命、空间、海洋、纳米及新材料等领域超前部署,集中优势力量,加大投入力度,力争取得重要突破。适应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启动一批重大科技专项,在能源、资源、环境、农业、信息、健康等领域加强关键技术攻关,实现核心技术集成创新与跨越。实施重大产业技术开发专项,促进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
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形成自主创新的基本体制架构。发挥各类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创新活力,鼓励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加强公民知识产权意识,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立知识产权预警机制,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整合科技资源,合理配置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和社会公益性研究力量,促进科研机构、大学、企业间科研人员的合理流动与合作,构建科技资源共享机制。深化技术开发类院所企业化转制改革和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改革,完善现代科研院所制度,形成开放合作的研究开发体系。
优先发展教育
重点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努力降低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学生特别是女性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和贫困家庭学生的辍学率,全国初中三年保留率达到95%。推进城乡、地区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地政府要保证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与当地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重点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年招生规模扩大到800万人。
把高等教育发展的重点放在提高质量和优化结构上,加强研究与实践,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保证财政性教育经费的增长幅度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逐步使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4%。继续实行助学贷款,健全面向各阶段学生的资助制度,完善贫困家庭学生助学体系。扩大彩票公益金收益用于特殊教育的份额。
明确各级政府提供公共教育职责,制定和完善学校的设置标准,支持民办教育发展,形成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办学格局。形成多元化的教育投入体制,义务教育由政府负全责,高中阶段教育以政府投入为主,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实行政府投入与社会投入相互补充。规范教育收费,建立严格的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第八篇
深化体制改革
着力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以及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的原则,合理界定政府职责范围,加强各级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深化政府机构改革,优化组织结构,减少行政层级,理顺职责分工,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实现政府职责、机构和编制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定化。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及地方各级政府间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权责。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专家咨询、社会公示和听证以及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
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逐步缩小政府对投资项目的核准范围,健全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和备案制。合理界定政府投资范围和中央与地方的投资事权,改进和完善决策规则和程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决策责任追究制。建立和完善投资调控体系。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增强国有经济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发挥主导作用。制定完善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的法律及配套行政法规,建立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和企业重大决策失误追究等制度,落实监管责任,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建立健全国有金融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自然资源资产等监管体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坚持政企分开、放宽准入、引入竞争、依法监管,推进垄断行业管理体制和产权制度改革。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加快金融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国有商业银行综合改革,通过加快处置不良资产、充实资本金、股份制改造和上市等途径,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内控机制,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股份制银行。合理确定政策性银行职能定位,健全自我约束机制、风险调控机制和风险补偿机制。加快其他商业银行、邮政储蓄机构等金融机构改革。稳步发展多种所有制金融企业,鼓励社会资金参与中小金融机构的设立、重组与改造。完善金融机构规范运作的基本制度,稳步推进金融业综合经营试点。推进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改革。完善保险公司治理结构,深化保险资金运用管理体制改革。
积极发展股票、债券等资本市场,稳步发展期货市场。加强货币政策与其他宏观政策的相互协调配合,完善金融调控体系。
建立金融风险识别、预警和控制体系,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
第九篇
实施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
坚持对外开放基本国策,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和竞争,更好地促进国内发展与改革,切实维护国家经济安全。
按照发挥比较优势、弥补资源不足、扩大发展空间、提高附加价值的要求,积极发展对外贸易,促进对外贸易由数量增加为主向质量提高为主转变。到2010年货物贸易、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分别达到2.3万亿美元和4000亿美元。
以自有品牌、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营销为重点,引导企业增强综合竞争力。支持自主性高技术产品、机电产品和高附加值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
实行进出口基本平衡的政策,发挥进口在促进我国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完善进口税收政策,扩大先进技术、关键设备及零部件和国内短缺的能源、原材料进口,促进资源进口多元化。
扩大工程承包、设计咨询、技术转让、金融保险、国际运输、教育培训、信息技术、民族文化等服务贸易出口。鼓励外资参与软件开发、跨境外包、物流服务等。建设若干服务业外包基地,有序承接国际服务业转移。积极稳妥扩大服务业开放,建立服务贸易监管体制和促进体系。
健全贸易运行监测预警体系和摩擦应对机制,合理运用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增强应对贸易争端能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和国家利益。加强国际贸易的多双边对话与合作,实现共同发展。完善贸易法律制度,建立大宗商品进出口协调机制,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贸易秩序。
有效运用技术性贸易措施,加强进出口检验检疫和疫情监控。
抓住国际产业转移机遇,继续积极有效利用外资,重点通过利用外资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高素质人才,把利用外资同提升国内产业结构、技术水平结合起来。
完善法律法规和政策,形成稳定、透明的管理体制和公平、可预见的政策环境。引导外资更多地投向高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高端制造环节、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保护,投向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鼓励跨国公司在我国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采购中心、培训中心。
第十篇
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定和完善现行生育政策,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制。
弘扬敬老风尚,营造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的社会氛围。积极发展老龄产业,增强全社会的养老服务功能,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保障老年人权益。实施爱心护理工程,加强养老服务、医疗救助、家庭病床等面向老年人的服务设施建设。
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实施妇女发展纲要,保障妇女平等获得就学、就业、社会保障、婚姻财产和参与社会事务的权利,加强妇女卫生保健、扶贫减贫、劳动保护、法律援助等工作。坚持儿童优先原则,实施儿童发展纲要,依法保障儿童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
倡导和鼓励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参与残疾人事业。
把扩大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突出的位置,实行积极的就业政策,统筹城乡就业,努力控制失业规模。
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加快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规范个人收入分配秩序,强化对分配结果的监管,努力缓解行业、地区和社会成员间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建立规范的公务员工资制度,规范职务消费,完善国有企事业单位收入分配规则和监管机制。控制和调节垄断性行业的收入,建立健全个人收入申报制,强化个人所得税征管。坚决取缔各种非法收入。
增加财政社会保障投入,多渠道筹措社会保障基金,合理确定保障标准和方式,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分层次、广覆盖的社会保障体系。
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提高保障标准。建立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户和五保供养对象纳入救助范围。完善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特别是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制度。鼓励开展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支持志愿服务活动并实现制度化。
强化各级政府扶贫职责,加大扶贫投入,完善扶贫开发机制,提高扶贫效率。
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增强居民特别是农村居民和城镇低收入者的消费能力。培育消费热点,推进公众营养改善行动,健全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相结合的城镇住房供应体系,继续提高电话、计算机等的普及率,促进文化、健身、旅游、休闲等服务性消费。
引导居民消费预期,扩大即期消费。改善消费环境,规范和发展消费信贷。
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提高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能力。
严格控制艾滋病、结核病、乙型肝炎等重大传染病的传播,有效预防和控制血吸虫病等寄生虫病和地方病,加强新发传染病防治和免疫工作,综合防治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等慢性病和职业病。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保健,重视精神卫生及疾病防治。加强妇幼卫生保健,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率达到90%以上,婴儿死亡率降至17‰,孕产妇死亡率降至40/10万。
(深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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